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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吉思汗"成了卫生巾商标

"成吉思汗"成了卫生巾商标

  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对以“成吉思汗”作为商标进行注册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依法决定“成吉思汗”在一些商品和服务上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据悉,目前该局受理和注册的“成吉思汗”商标不下一百多个,有的企业甚至将“成吉思汗”注册为卫生巾产品商标,而且已经公告并且注册成功。(2月7日《城市快报》)

  成吉思汗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一位杰出的人物,其本人及其子孙所进行的军事活动,克服了当时东西方陆路交通的人为障碍,极大地促进了东西方文化交流,推动了人类文明的进步。在东方,成吉思汗及其子孙弭平了中国大陆自唐朝以后形成的数个政权分立对峙的局面,最终奠定了现代中国的基本版图。因此,毛泽东在他的词作《沁园春·雪》中,将成吉思汗与汉民族武功卓著的帝王秦朝始皇帝、汉朝武皇帝、唐朝太宗皇帝、宋朝太祖皇帝并列。   对此,估计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都应该十分清楚。那么,为什么有企业成功地将“成吉思汗”注册成了卫生巾产品商标呢?在我看来,这至少折射出三个问题。   首先,缺乏历史责任感。用成吉思汗这位著名历史人物的姓名来做卫生巾产品商标,虽说表面看来是一种纯粹的市场行为,但实际上在商业促销过程中,仍然会起到某种颠覆历史人物的负面宣传作用,甚至会给人一种难以言状的不良感觉。毫无疑问,这与商标申报厂家和工商部门染上了“历史麻木症”是分不开的。   其次,相关法规太过粗放。按照现行《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凡“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违者,应依法予以制止。但遗憾的是,由于该法对此种违法情形的的阐述过于简约,以致无形中加大了工商部门的行政难度,被一些剑走偏锋的生产厂家轻而易举地钻了空子。   再者,商业促销恶搞成风。一般说来,为了让产品能在市场上迅速占有一席之地,生产厂家在商标名称上来点创意,乃至别出心裁,只要不太离谱,按说都是无可厚非的。然而,为商标取名不但不能有悖公序良俗,而且还得考虑公众的情感认知度。显而易见,将成吉思汗作为卫生巾产品商标名称,一方面是对历史人物的莫大亵渎,同时也严重伤害了公众的民族感情。历史人物被恶搞到如此地步,其实仅仅是当下商业文化日渐异化的又一典型案例而已。   总之,我以为,对“成吉思汗”商标,已提出注册申请的,相关部门应依法予以驳回;已核准注册的,则当依法予以撤销。如果今天卫生巾产品商标可以叫成吉思汗,那明天安全套商标会不会取名“唐太宗”或“朱元璋”呢?照此下去,中国的著名历史人物都有可能成为“形而下”用品的代名词。那岂不乱了大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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